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9 年7 月2 日发布停牌公告,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09 年7 月2 日开始停牌。 2009 年7 月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策划重组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的议案》。根据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城国资”)的整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本公司策划重组鑫城国资全资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合肥”)房地产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具体方式待与鑫城国资进一步协商确定。 2009 年8 月17 日公司与中房合肥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2009 年8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 年8 月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自 2009 年8 月19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对公司涉及的购买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及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工作,预计2009 年10 月上旬之前完成。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二、特别提示 在本公司发出召开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董事会每隔30 日将就本次发行股份资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交易的方案能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