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下称“会议”)于2009 年 8 月20 日下午5 时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淮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09年8月2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 2009年8月22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