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2009 年 8 月20 日下午3 时在本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09 年 8 月2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09 年 8 月22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