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 年 5 月 13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将本次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 1.80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 年6 月 17 日,除息日为2009 年6 月 18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9 年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 年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含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 号仁和大厦; 3、咨询联系人:田峰; 4、咨询电话:0551-2661906; 5、传真电话:0551-266190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