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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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3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201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  合肥城建 股票代码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田峰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100 号琥珀办公地址  五环国际 A 座 11 层电话  0551-62661906电子信箱  hucdtf@sina.com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专注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写字楼的开发建设,项目辐射安徽合肥、巢湖、肥东、肥西、蚌埠、宣城、广德、海南三亚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合肥在建项目五个(合肥琥珀蜀熙府、合肥琥珀东华府、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名郡、肥东琥珀庄园),蚌埠在建项目一个(蚌埠琥珀新天地),宣城在建项目一个(宣城琥珀新天地),巢湖在建项目一个(巢湖琥珀新天地),海南三亚在建项目一个(三亚琥珀假日天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营业收入  2,751,919,267.27  2,626,748,505.32  4.77%  1,881,123,49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765,595.48 108,759,367.48  22.07% 91,519,553.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1,979,836.62 103,343,057.08  27.71% 91,774,496.83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57,044.57  -376,942,313.46  88.82%  484,129,347.13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0 0.340 20.59% 0.290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0 0.340 20.59% 0.29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7% 6.83%  1.04% 6.02%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资产总额  11,568,001,713.33  9,780,585,847.29 18.28%  6,697,361,94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43,219,862.96  1,642,464,267.48  6.13%  1,549,709,900.00(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861,200,078.80 235,948,626.35  242,415,761.90 1,412,354,80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858,481.47  -12,034,323.01 -8,829,585.92 110,771,02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2,542,415.22  -12,092,072.39 -8,873,354.29 110,402,848.08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5,061,780.51 571,903,714.72  421,784,267.13 409,216,754.09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4、股本及股东情况(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31,666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31,757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合肥兴泰金融 国有法人  57.90% 185,348,160控股(集团)有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限公司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0.59%  1,884,500公司宫云云  境内自然人  0.35%  1,115,800周伟雄  境内自然人  0.34%  1,100,000罗飞杰  境内自然人  0.34%  1,090,600孙红英  境内自然人  0.33%  1,050,000徐永安  境内自然人  0.31% 996,000胡文一  境内自然人  0.30% 957,300上海狄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24% 767,000利斌价值成长 1号刘培俊  境内自然人  0.22% 696,500 上述股东中,已知第一大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动的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 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宫云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账户持有 1,115,8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115,800 股;股东徐永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说明(如有)  146,000 股,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50,000 股,实际合 计持有 996,000 股。(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房地产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专注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写字楼的开发建设,项目辐射安徽合肥、巢湖、肥东、肥西、蚌埠、宣城、广德、海南三亚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合肥在建项目五个(合肥琥珀蜀熙府、合肥琥珀东华府、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名郡、肥东琥珀庄园),蚌埠在建项目一个(蚌埠琥珀新天地),宣城在建项目一个(宣城琥珀新天地),巢湖在建项目一个(巢湖琥珀新天地),海南三亚在建项目一个(三亚琥珀假日天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合肥琥珀瑞安家园、肥东琥珀名郡、巢湖琥珀新天地、宣城琥珀新天地。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 否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房地产销售  2,744,088,185.87 733,396,117.75 26.73% 4.65%  59.61%  9.21%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 否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 不适用2018 年 1-3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 50%以上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 50%以上2018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0% 至 -77.00%动幅度2018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 0 至间(万元)2017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285.85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8 年一季度没有集中兑现,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同时银行借款较多,财务费用上升,导致 2018 年一季度利润下降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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