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3 月 14日、3 月 1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