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2009]3430 号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会审字[2009]3430 号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0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宗瑞 (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卢珍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本公司200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0 号文核准,本公司通过主承销 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7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6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652.00 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420.2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31.7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8 年1 月22 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华普 验字[2008]第01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30,110.71 万元。其中:(1)将募集资金超 额部分9,231.7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08 年3 月4 日以合肥城建2008003 号公告“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878.94 万元。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9,121.06 万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实际存款余额9,834,8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存款余额较募集 资金应有余额多713.76 万元,差异原因系:(1)公司2008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331.63 万元;(2)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费用382.1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通知》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08 年2 月2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三孝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世纪阳光 花园红阳苑(高层)项目、世纪阳光花园兰阳苑项目、琥珀名城一期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于2008 年2 月29 日以合肥城建 2008002 号公告“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2008 年5 月25 日,上述三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 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 益,于2008 年5 月26 日将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 万元转为定期存单,具体如 下:将募集资金中5,000.00 万元转为3 个月期的定期存单、5,000.00 万元转为6 个月期的定期存单、5,000.00 万元转为12 个月期的定期存单。公司于2008 年5 月29 日以合肥城建2008019 号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34001498608053003034 4,834.82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定期存单 5,000.00 合 计 9,834.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0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231.77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878.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878.94 承诺投 资项目 是 否 已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