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08 年11 月28 日下午3 时在本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燕永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全文登载于2008年11月29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信息披露制度》(修订案)(全文于2008 年11 月2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 年12 月18 日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文登载于2008 年11 月29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