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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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8-11-2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拟定于2008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要议程及事项: 议案一、审议《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议案二、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信息披露制度》(修订案)。 注:议案一经2008年7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 经2008年8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经2008年10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四经2008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6、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7、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12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3)登记地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304室;邮编:230061;传真号码:0551-2661906。 8、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联系人:田峰,联系电话:0551-2661906。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置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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