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风集团国有产权挂牌转让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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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风集团国有产权挂牌转让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8-11-2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风集团国有产权挂牌转让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8,678,682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45,798,914股。根据有关规定,高云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持有的股票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次高云峰先生所持的解除限售股票110,506,357股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数为27,626,589,其余的股份以“高管股份”形式锁定。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08 年11月 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5 股股份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5 年 10 月2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 11 月 28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28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228,678,682 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 100%、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48.90%和公司股份总数的 32.8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号 名称  份数  流通股数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股份总数 售条件股 股份总数  的比例 份总数的 的比例 比例 1 深圳市大族实业 98,057,886 98,057,886 42.88% 20.97% 14.08% 有限公司 2 高云峰  110,506,357 110,506,357 48.32% 23.63% 15.87% 3 红塔创新投资股 20,114,439 20,114,439 8.80% 4.30% 2.89%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28,678,682 228,678,682 100% 48.90% 32.84%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①保证所持有的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②在上述承诺期满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 占本承诺人所持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二十四个月 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 内不超过百分之三十;  履行承诺 公司  ③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本公司将 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如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 票: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④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大族激光非 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 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①保证所持有的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②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大族激光原非 流通股股份; ③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持大族激光非 高云峰 流通股股份用于对价安排的4110750股股份不存  履行承诺 在被质押、冻结等限制行使所有权的情形以及其 他权属争议。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部分被质押的 情形,不影响其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所持非 流通股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执行的相应对 价安排。; ④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向2005 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如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 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⑤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大族激光非 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 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①保证所持有的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②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 其所持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  履行承诺 限公司 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三十; ④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大族激光非 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 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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