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公司于2008年4月19日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4],费军生等人诉被告合肥市规划局规划管理行政许可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我公司与本案的处理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通知我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费军生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为:要求撤销合肥市规划局合规审(2007)297号“世纪阳光花园兰阳苑规划变更方案”和合肥市规划局颁发的G-04#楼和G-10#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参与诉讼的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合肥市规划局部分调整了世纪阳光花园兰阳苑的规划。根据和解协议,该规划在世纪阳光花园施工现场及售楼部公示并批准后,和解协议生效。合肥市规划局于2008年9月28日颁发了“合规建民许2008651号”规划许可证。合肥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9月28日颁发了“010008090070”和“01000809007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世纪阳光花园兰阳苑是我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我公 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兰阳苑项目总建筑面积12.0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46万平方米,商业面积0.08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3192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6213万元),预计净利润6306万元。根据合肥市规划局分别于 2007 年 12 月 14 日颁发的“合规建民许20071320号”和“合规建民许20071321号”规划许可证, 2008年3月12日颁发的“合规建民许2008305号”、“合规建民许2008306号”、“合规建民许2008307号”和“合规建民许2008308号”规划许可证,2008年9月28日颁发的“合规建民许2008651号”规划许可证,兰阳苑项目的规划调整为总建筑面积 9.54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49万平方米,商业面积0.08万平方米。根据上述规划方案和目前的市场情形,我公司预计兰阳苑项目总投资26438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6213万元),预计净利润高于招股说明书的测算。 我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的施工和销售,预计兰阳苑项目可 以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时间交付。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