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在本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蜀山区 W1607 号地块竞买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参加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通过现场“并联拍卖”方式取得蜀山区 W1607 号地块。 近日,公司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地块平面界址:创业大道以北、蜀鑫路以东,东至西二环路,南至创业大道,西至蜀鑫路,北至樊洼路; 2、计价面积:57,629.22 平方米(其中:发证面积:53,629.6 平方米); 3、宗地用途:居住,出让年限 70 年; 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A 地块容积率≤2.2,B 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 5、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405,087,961 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6、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公司参加土地出让时支付的定金人民币 250,000,000元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剩余土地出让价款人民币 1,155,087,961 元于 2017 年 1月 13 日前支付。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