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被确定为合肥市滨湖新区滨湖沁园工程项目代建工程 1 标段和 2 标段的中标人,中标费率为 1.48%。近日,公司与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投公司”)签订合肥市滨湖新区滨湖沁园工程项目代建工程 1 标段和 2 标段的委托代建合同,现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受托代建工程实施中,如何贯彻业主方的意愿,维护业主方的利益,实现业主方的目标,都需要公司积极协调与业主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与公司传统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模式有一定的差异,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滨投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注册资本伍亿圆整,法定代表人高同国,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功能性公益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整理和熟化经营土地;环境治理、环保景观建设;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公共交通。滨投公司先后出资建设了滨湖家园、滨湖惠园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了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合肥要素市场、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等公共场馆,建设了合肥一中、四十六中、师范附小等十几所学校。截至 2015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近 280亿元。自成立之日起,多次获得合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相关单位颁发的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绿化建设等荣誉和表彰。 2、本公司与滨投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滨投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代建工程名称:滨湖沁园工程; 2、代建工程总投资:1 标段(第 1 包)约 11.31 亿元人民币、2 标段(第 2包)约 11.27 亿元人民币; 3、代建工程总建设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栋住宅单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总期限不得超过 33 个月; 4、项目概况:1 标段(第 1 包)建筑面积约 35.5649 万平方米,位于紫云路以北,天津路以东,福州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 19 幢 21-33 层高层住宅、3幢 3-4 层商业、1 幢 15 层创业中心和 1 幢 3 层 24 班幼儿园; 2 标段(第 2 包)建筑面积约 34.0048 万平方米,位于福州路以北,天津路以东,万泉河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 20 幢 21-33 层高层住宅、5 幢 3-4 层商业、1 幢 7 层社区用房及 1 幢 3 层 18 班幼儿园; 5、代建管理费:本公司以工程审计后的项目结算总投资(不包括土地价款)乘以中标费率 1.48%收取代建管理费用,本次代建工程中标金额合计约 22.58 亿元人民币,公司将获得约 3,341.84 万元人民币的代建管理费收入; 付款方式:代建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代建合同价的 5%作为预付款,在之后进度款支付中分两次等金额扣回;项目开工建设后,根据实施进度,按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中标费率的 80%每季度支付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审计后支付至该代建项目审计价的 95%,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 98%,五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尾款,所有款项均无息; 6、本公司代建范围: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外的单体、室外总体及市政道路(含三通一平、房屋、车库、内部道路、给排水、供电、燃气、电话、宽带、消防、暖通、有线电视、智能化、绿化、景观、装饰、设备、灯饰等全部建筑和配套设施)建设。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与滨投公司签订的上述委托代建合同系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备查文件:本公司与滨投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