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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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1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亚娜、徐淑萍、孔令刚、於恒强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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