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 17 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