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接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的通知,兴泰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兴泰控股和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控”)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兴泰控股。2015 年 6 月 15 日,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收到兴泰控股《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函》(合兴泰【2015】145 号),及兴泰控股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71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将合肥国控所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兴泰控股(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完成后,合肥国控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兴泰控股持有本公司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89%,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合肥国控变更为兴泰控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批复豁免兴泰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肥国控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89%。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 1 月 14 日,兴泰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0,042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031%,增持均价 18.50元/股。 2016 年 1 月 15 日,兴泰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2,00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069%,增持均价 18.10元/股。 本次增持前,兴泰控股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兴泰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32,042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100%。 三、增持目的 兴泰控股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持股份,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四、兴泰控股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兴泰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