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完成股票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市场信心,保护公司所有股东合法利益,在公司实际任职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董事长王晓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20,0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6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 元,增持均价为 15.00 元/股。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董事长王晓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13,7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0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020 元,增持均价为 14.60 元/股。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田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25,0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9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51,750 元,增持均价为 14.07 元/股。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培飞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21,3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4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99,478 元,增持均价为 14.06 元/股。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副总经理王庆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22,0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1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9,320 元,增持均价为 14.06 元/股。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经济师丁焰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24,0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7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9,600 元,增持均价为 12.90 元/股。 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副总经理何轶鸥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12,6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0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2,148 元,增持均价为 23.98 元/股。 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奇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22,0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5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99,960 元,增持均价为 18.18 元/股。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副总经理吴前求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19,4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6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51,916 元,增持均价为 18.14 元/股。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徐鸿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16,500 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5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98,782 元,增持均价为 18.108 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6,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14%,累计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 3,122,974 元。 至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全部履行完毕前述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本次增持完成后,相关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有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合 本次增 姓名 职务 公司股份数 均价(元/ 公司股份数 计持股比 持数量 量(股) 股) 量(股) 例(%)王晓毅 董事长 385,000 33,700 14.837 418,700 0.1308 董事、董事 田峰 37,692 25,000 14.07 62,692 0.0196 会秘书郑培飞 监事会主席 247,692 21,300 14.06 268,992 0.0840王庆生 副总经理 15,928 22,000 14.06 37,928 0.0118 丁焰 总经济师 0 24,000 12.90 24,000 0.0075何轶鸥 副总经理 53,846 12,600 23.98 66,446 0.0208陈奇梅 董事、总经 125,000 22,000 18.18 147,000 0.0459 理吴前求 副总经理 0 19,400 18.14 19,400 0.0061 徐鸿 董事、总会 0 16,500 18.108 16,500 0.0052 计师 上述增持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