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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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控”)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2015 年 6 月 15 日,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收到兴泰控股《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函》(合兴泰【2015】145 号),及兴泰控股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71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将合肥国控所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兴泰控股(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完成后,合肥国控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兴泰控股持有本公司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89%,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合肥国控变更为兴泰控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批复豁免兴泰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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