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晓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 188,172,685.81 335,388,846.21 -43.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33,343.16 12,894,632.85 -7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559,865.74 12,878,357.85 -72.36%益的净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1,174,659.65 -106,800,744.71 -228.81%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4 0.0403 -71.7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4 0.0403 -71.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5% 0.95% -0.7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总资产(元) 6,298,183,982.59 5,792,729,202.59 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93,833,689.53 1,490,200,346.37 0.2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87.8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457.77减:所得税影响额 24,492.49合计 73,477.4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70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合肥市国有资产 国家 57.89% 185,316,118控股有限公司鹏华资产-中信证券-鹏华资产 其他 2.31% 7,400,000原点 3 号资产管理计划刘世强 境内自然人 1.69% 5,400,000合肥天润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3,360,000 2,520,000资有限公司天治基金-光大银行-天治盛世 其他 0.94% 3,008,109金牛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 其他 0.91% 2,905,714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78% 2,499,950零七组合张建洪 境内自然人 0.56% 1,795,071潘俊辉 境内自然人 0.48% 1,550,800合肥城改投资建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5% 1,440,000设集团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185,316,118 人民币普通股 185,316,118鹏华资产-中信证券-鹏华资产 7,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400,000原点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刘世强 5,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00,000天治基金-光大银行-天治盛世 3,008,109 人民币普通股 3,008,109金牛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 2,905,714 人民币普通股 2,905,714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2,499,950 人民币普通股 2,499,950张建洪 1,795,071 人民币普通股 1,795,071潘俊辉 1,55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0,800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0,00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5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000 上述股东中,已知第一大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说明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也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股东刘世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 5,4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400,000 股。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了147%,主要系为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预付肥东县FD14-6、FD14-9、FD14-10地块土地款所致。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了42%,主要系收回2014年12月参加土地拍卖保证金1亿元所致。3.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了340%,主要系公司办公地址于2015年2月份搬迁至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0-14层,新增固定资产所致。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了133%,主要系缴纳上年度应交未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5.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了184%,主要系子公司合肥城建琥珀置业有限公司新增贷款所致。6.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较期初减少了44%,主要系报告期无项目竣工,各结存项目可兑现的商品房较少所致。7.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较期初减少了50%,主要系报告期无项目竣工,各结存项目可兑现的商品房较少所致。8.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期初增加了105%,主要系为配合和促进各项目预售,新增广告投入所致。9.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期初增加了76%,主要系2014年12月,公司向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借款6亿元,新增利息费用支出。1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期初减少了50%,主要系报告期无项目竣工,各结存项目可兑现的商品房较少所致。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期初增加了188816%,主要系收回2014年12月参加土地拍卖保证金1亿元所致。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期初增加了10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营销费用及代业主办理契税、住房维修基金所致。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期初增加了269%,主要系报告期因借款增加相应支付的利息增加所致。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5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合肥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对合肥市国有资本营运机构进行调整,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15 年 3 月 5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合 2015 年 03 月 0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合肥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对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合肥市国有资本营运机构进行调整,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合肥城建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合肥市国有资 托他人管理其 2008 年 01 月 28 自公司上市之 产控股有限公 已如期履行 本次发行前已 日 日起 36 个月。 司 持有的合肥城 建股份,也不由 合肥城建收购 该部分股份。 合肥市国有资 2008 年 01 月 28 产控股有限公 避免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日 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除锁定期外,在 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的董 的 25%。离任后 任职期间每年、 2008 年 01 月 28 事、监事、高级 六个月内,不转 离任后 6 个月 正在履行 日 管理人员 让其所持有公 及 18 个月。 司股份。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可以出 售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的 50%。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如有)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95.00% 至 -55.00%动幅度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3.99 至 1,835.9动区间(万元)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9.77(万元)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与去年同期相比,兑现面积和金额下降较多,导致利润同比下降较大。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