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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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合肥城建,证券代码:002208)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4 月 17 日、4 月 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5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合肥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对合肥市国有资本营运机构进行调整,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5,316,118 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 2014 年度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1,760,343,910.36 元,营业利润 229,691,946.33 元,利润总额 232,030,660.29 元,净利润172,159,352.64 元,基本每股收益 0.54 元。同时,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320,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将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布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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