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 16 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潘立生先生、孔令刚先生、於恒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4 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文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1,760,343,910.36 元,营业利润 229,691,946.33 元,利润总额232,030,660.29 元,净利润 172,159,352.64 元,基本每股收益 0.54 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 116,823,021.80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629,880.2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46,800,219.93 元,减去 201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682,302.18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1,682,302.18 元,减去 2014 年支付 2013 年度的现金股利 32,010,000.00 元,2014 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 508,248,637.37 元。 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20,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 2015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 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2014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5年度银行借款计划》。2015 年,公司将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保持企业业绩的增长,计划开工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比 2014 年有一定幅度的提高,需要保证资金投入。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2016 年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5 年 3 月 31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2014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 2015 年 3 月31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