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置业”)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8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蚌埠置业拟向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人民币 1.8 亿元,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公司将为该项银行最高额抵押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8 亿元 (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次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延安南路 1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毅 注册资本:1 亿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6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 公司直接持有蚌埠置业 100%的股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蚌埠置业资产总额 1,122,357,315.25 元,负债总额806,280,512.64 元 , 净 资 产 316,076,802.61 元 ; 2014 年 度 实 现 营 业收 入 561,110,142.00 元,利润总额 79,612,801.03 元,净利润 59,727,739.96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项担保以保证合同的形式出具,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8 亿元 (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 0 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蚌埠置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蚌埠置业的业务发展需要,蚌埠置业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人民币 1.8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蚌埠置业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