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 亿元设立“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4041 号《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