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 15 时 30 分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控提名的董事王晓毅先生、陈奇梅先生、徐鸿先生、赵文武先生、田峰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 4 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详见 2014 年12 月 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