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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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2-1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公开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期未履行的承诺,按规定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经核查,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对于合肥城建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合肥城建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合肥城建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经核查,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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