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11 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签署合作开发三亚丰乐项目协议的议案》。同意以对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兴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三亚项目四方合作协议》,合作开发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园区工业园路北侧 55,158.75 平方米工业用地(三土房(2007)字第 1046号)和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开发区 YC3-16-4 号 7,847.03 平方米工业用地(三土房(2005)字第 3019 号),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 41%,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44.1%,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4.9%,合肥兴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本公司需投入增资扩股及土地出让金总额预计约人民币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全部以自有资金投入。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2013034 号《关于重新签署合作开发三亚丰乐项目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