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13 年 9 月 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 13 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详见 2013 年 9 月 2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