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 201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聘任陈奇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附件: 陈奇梅先生简历 陈奇梅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历任合肥市城市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奇梅先生曾参加或主持过数十项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是国家住宅试点小区建设金牌奖——琥珀山庄南村的主要建筑设计人和综合课题的研究人,获建设部优秀建筑设计和科技进步一等奖。陈奇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奇梅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125,000 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