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 15 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 2013 年 8月 27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总经理张金生先生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总经理张金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金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详见 2013 年 8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张金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贡献表示感谢。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陈奇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奇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另外,如陈奇梅先生当选董事,陈奇梅先生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奇梅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王晓毅先生、张金生先生、徐鸿先生、赵文武先生、田峰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 4 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 表 决 。( 详 见 2013 年 8 月 27 日 登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合肥市琥珀五环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4,625.18 平方米的写字楼三层,以总价人民币 39,468,380.00 元出售给合肥国控。 (2)公司与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创新投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合肥市琥珀五环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083.01 平方米的写字楼二层,以总价人民币 25,897,284.00 元出售给合肥创新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控持有合肥创新投资 100%股权。 (3)公司与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正”)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合肥市琥珀五环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083.01 平方米的写字楼二层,以总价人民币 26,205,585.00 元出售给合肥国正。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控持有合肥国正 100%股权。 (4)公司与合肥市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控建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合肥市琥珀五环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083.01 平方米的写字楼二层,以总价人民币 26,513,886.00 元出售给合肥国控建设。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控持有合肥国控建设 100%股权。 (5)公司与安徽白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白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合肥市琥珀五环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083.01 平方米的写字楼二层,以总价人民币 26,822,187.00 元出售给安徽白帝。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控持有安徽白帝 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13 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2013 年 8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奇梅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历任合肥市城市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奇梅先生曾参加或主持过数十项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是国家住宅试点小区建设金牌奖——琥珀山庄南村的主要建筑设计人和综合课题的研究人,获建设部优秀建筑设计和科技进步一等奖。陈奇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奇梅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125,000 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