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来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 2013 年 1-6 月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2013 年 1-6 月,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赵惠芳、潘立生、孔令刚、於恒强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赵惠芳 潘立生 孔令刚於恒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