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08证券简称:合肥城建公告编号:
202506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抵押情况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合肥润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市包河区龙川宸园购物中心D地块(商业)作为抵押,并以其全部应收租金作为质押,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10,000万元的贷款。由于本次资产抵押物价值及贷款金额较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抵押的资产情况
资产名称 | 产权证号 | 产权人 | 面积 | 坐落 | 抵押物价值 |
合肥市包河区龙川宸园购物中心D地块(商业) | 皖(2024)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48625号 | 合肥润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147㎡ | 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200号龙川宸园购物中心D地块(商业) | 300,796.26万元 |
上述数据经安徽中立公鉴房地产资产造价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皖中立公鉴[2025]房估字第06735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资
金的灵活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4、抵押资产不动产权证明。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