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 年 4 月 18 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销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控”)提名的董事王晓毅先生、张金生先生、徐鸿先生、俞能宏先生、田峰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 4 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该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合肥国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合肥市琥珀五环 城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2,980.28 平 方 米 的 写 字 楼 两 层 , 以 总 价 人 民 币26,226,464.00 元出售给合肥国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合肥国控没有发生过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花园街安徽科技大厦17-18层 注册资本:691,575,20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同国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运营;权益型投资,债务型投资;信用担保服务;资产管理,理财顾问,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重组,兼并,收购。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国控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合肥国控 1,743,174.69 674,466.56 720,490.52 52,507.68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合肥市琥珀五环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980.28 平方米的写字楼两层。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琥珀五环城项目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合肥国控购买的写字楼总价为人民币 26,226,464.00 元,购房款的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前支付首付款 7,876,464 元;于 2013 年 5 月17 日支付全部剩余房款 18,350,000 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适当增加公司本年的现金流入,对公司本年净利润没有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合肥国控没有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遵循等价有偿、价格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销售商品房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销售商品房的独立意见;4、商品房买卖合同。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