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置换土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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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2-0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置换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收到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合规委办【2012】25 号)“关于同意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置换土地的通知”来文:由于公司申报的琥珀香山美墅项目用地涉及到巢湖风景区保护,不适合于开发建设,同意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巢湖市区范围内进行土地置换。 琥珀香山美墅项目位于巢湖市长江东路以南、裕溪路以东(原巢湖市油泵油嘴厂),土地使用权面积约 236.44 亩,该项目属于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的拟开发项目。公司持有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属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配合巢湖市政府尽快完成琥珀香山美墅项目的土地评估工作,同时在巢湖市区范围内选择合适的可开发地块进行土地置换,估计需要一定的时间完成上述工作。公司将在完成土地评估和土地置换后,另行公告置换土地的相关情况,上述土地评估和土地置换工作不会对公司今年的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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