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313,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931,370,032股-19,313,600股)×0.50元/10股=95,602,821.60元(含税)。
2.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计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95,602,821.60元÷1,931,370,032股*10股=0.495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49500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313,600股后的1,912,056,4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5,602,82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313,600股后的1,912,056,4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O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313,6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25 |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313,600股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931,370,032股-19,313,600股)×0.50元/10股=95,602,821.60元(含税)。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计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10股=95,602,821.60元÷1,931,370,032股*10股=0.495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49500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咨询联系人:李慧
咨询电话:0411-86852802
传真电话:0411-8685222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