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_公司公告_海亮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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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亮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等人员沟通,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海亮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860,3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9元。截止2018年9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860,319股,募集资金总额2,077,999,980.71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414,267.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9,585,713.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4-00034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止2019年11月2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1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审计与验证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及信息披露费21,588,601.6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398.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3号《验证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04,958.5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96,143.14
利息收入净额B263.15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234.71
利息收入净额C23.1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97,377.8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6.31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E720.71[注1]
应结余募集资金F=A-D1+D2-E6,926.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G726.32
差异H=F-G6,200.00[注2]

[注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己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账号:33050165634400000222)、“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账号:388374673322)、“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账号:1211025329201809236)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号:19531201040009898)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己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各账户分别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8,427.02元、7,116,561.99元、46,496.97元、5,647.78元,共计 7,207,133.76元。[注2]2022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5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200万元。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312,841.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32,246.78
利息收入净额B2287.0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3,253.09
利息收入净额C220.4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55,499.8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07.42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E3,127.57[注1]
新开账户存入自有资金F0.02
截至期末汇率折算差额G208.35[注2]
应结余募集资金H=A-D1+D2-E+F+G54,729.49

项 目

项 目序号金 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I3,429.49
差异J=E-F51,300.00[注3]

[注1] 2020年9月3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验资户注销,补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515.10元。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补流还贷项目”和“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己将“补流还贷项目”和“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己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各账户分别补充永久流动资金8,120.48元、966.86元,合计9,087.34元。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2年7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1,165,143.68元。

[注2]表中期末结余数据为所有账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按照当天汇率折算数,与按照募集资金收支所计算的期末结余差异系汇率折算导致,差异金额2,083,499.23元。

[注3]2022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5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1,300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18

年9月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33050165634400000222[注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19531201040009898[注1]
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388374673322[注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1211025329201809236[注1]
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7133CNY615311245.4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330501656344000002231,357,818.67
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5-118409-0125,905,100.29
合 计7,263,164.45[注2]

[注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己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账号:33050165634400000222)、“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账号:388374673322)、“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账号:1211025329201809236)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号:19531201040009898)

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己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2]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7,263,164.45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69,263,164.45元少62,000,000.00元,系2022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5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200万元。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1211025329201932277[注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00000405246762660[注2]
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支行营业部933002010037888889[注2]
上海海亮铜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1211025329己注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公司绍兴者暨店口支行201925352[注3]
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015-177744-055[注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5-124647-011[注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90678CNY1531150,789.20
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NRA372847USD0000125,682,058.82[注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121102532920190604311,441.7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000004052496768796,422,188.9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12110240292020002822,006,126.16[注4]
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分行51000511780.00
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分行5100051151122,267.69
合 计34,294,872.54[注6]

[注1]该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己于2020年9月30日注销,注销时公司将账户内剩余资金101,515.10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补流还贷项目”和“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己将“补流还贷项目”和“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己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3]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2年7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4]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户635-124647-011、015-177744-055于2020年5月7日注销,注销时公司将账户内剩余资金转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1211024029202000282。

[注5]该账户余额系原币余额3,687,513.83美元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与对账单余额

687,513.83美元之间的差异系公司购买300万美元定期存款未在对账单上显示。

[注6]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34,294,872.54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547,294,872.54元少513,000,000.00元,系2022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5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1,300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204,958.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4.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7,377.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承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1)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88,800.0088,800.0088,800.00100.00
2. 广东海亮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30,000.0030,000.00541.4330,011.39 [注1]100.00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3.安徽海亮年产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3. 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37,000.0037,000.0030,918.6283.56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4. 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5,400.005,400.00693.284,572.4084.67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5. 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6,000.006,000.005,305.3388.422019年-989万元
6. 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4,600.004,600.00[注1]100.002019年不适用不适用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3,158.5733,158.5733,158.5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204,958.57204,958.571,234.71197,377.85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不适用
合 计204,958.57204,958.571,234.71197,377.85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312,841.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253.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5,499.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6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115,000.00115,000.0013,182.6681,752.7171.092023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2024年达到80%,2025年达到100%尚在建设期尚在建设期
2. 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57,200.0057,200.009,426.7757,249.80 [注1]100.00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2022年达到80%,2023年达到100%项目调试中项目调试中
3. 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32,800.0032,800.00643.6613,430.1940.95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2022年达到80%,2023年达到100%尚在建设期尚在建设期
4. 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23,500.0023,500.0020,394.1086.78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2022年达到100%6,858万元符合预期

5.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

5. 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21,000.0021,000.0021,000.18 [注1]100.002021年2,047万元符合预期
6. 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21,013.0021,013.0019,344.9192.06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2022年达到100%14,251万元符合预期
7. 补流还贷项目42,328.1442,328.1442,327.9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312,841.14312,841.1423,253.09255,499.87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不适用
合 计312,841.14312,841.1423,253.09255,499.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广东海亮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和“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先的2021年调整至2023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627.0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2年9月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5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200万元,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1,3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2.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补流还贷项目”和“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己将“补流还贷项目”和“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己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各账户分别补充永久流动资金8,120.48元、966.86元,合计9,087.34元。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2年7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1,165,143.68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429.4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3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广东海亮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1.39万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

11.54万元、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49.80万元、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

0.18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主要是在原生产车间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及智能信息系统,由于生产的连续性,无法单独核算定该项目产生的收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母公司,本次拟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本次仅变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海亮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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