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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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