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原因: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10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900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49人 | |||||
2021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5.01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1.78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9.01亿元 | |||||
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0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21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47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翁伟 | 1997年 | 1994年 | 1997年 | 2022年 | 2019-2021年签署安科瑞、浙商证券、宏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翁伟 | 1997年 | 1994年 | 1997年 | 2022年 | |
陈瑛瑛 | 2008年 | 2006年 | 2008年 | 2022年 | 2019-2021年签署先锋电子、浙商证券、安科瑞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彭卓 | 2015年 | 2007年 | 2019年 | 2022年 | 2019-2021年复核或签署东阳光、川能动力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天健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对天健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沟通函回复》;
7、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