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亮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等人员沟通,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海亮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860,3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9元。截止2018年9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860,319股,募集资金总额2,077,999,980.71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414,267.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9,585,713.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4-00034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止2019年11月2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1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审计与验证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及信息披露费21,588,601.6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398.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3号《验证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支类别
收支类别 | 金额 | 备注 |
募集资金净额 | 2,049,585,713.01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631,498.17 | |
募投项目支出 | 1,961,431,330.96 | |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575,000,000.00 | 注1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 505,000,000.00 | 注1 |
补充永久经营资金支出 | 7,207,133.76 | 注2 |
结余 | 11,578,746.46 |
注1: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7,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注2:2020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年5月19 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其中“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7,116,561.99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46,496.97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5,647.78元;“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8,427.02元。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支类别
收支类别 | 金额 | 备注 |
募集资金总额 | 3,150,000,000.00 | |
已支付发行费用 | 21,588,601.60 | 注1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072,647.02 | |
募投项目支出 | 2,203,776,118.57 | |
铺底流动资金 | 20,500,017.63 | |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3,144,000,000.00 | 注2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 2,413,000,000.00 | 注2 |
补充永久流动资金 | 110,602.44 | 注3 |
手续费支出 | 46,442.56 | |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252,900,000.00 | 注4 |
理财产品收回金额 | 253,743,840.27 | 注4 |
新开账户存入自有资金 | 216.63 | |
前期投入置换支出 | 98,191,582.37 | 注5 |
结余 | 78,361,151.36 | 注6 |
注1:2019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150,000,000.00元,发行费用21,588,601.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
注2: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3,100万元。注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1025329201932277的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注销,注销时将账号内剩余资金101,515.10元转出作为永久流动资金。
2021年8月30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其中“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补充永久流动资金966.86元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8,120.48元。
注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注5: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102,627.08万元。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4号《以募资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报告指出“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实际投入421,870,314.51泰铢,按照2019年11月22日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98,191,582.37元,后期根据实际置换时的汇率将人民币兑换为泰铢后置换前期投入金额。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全部完成置换,根据前述报告的折算方法,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8,191,582.37元。
注6:表中期末结余数据为所有账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按照当天汇率折算数,与按照募集资金收支所计算的期末结余差异系汇率折算导致,差异金额657,812.61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18年9月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33050165634400000222 | 888,000,000.00 | 已注销 | 注1 |
广东海亮铜业 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7133615311 | 300,000,000.00 | 5,409,681.27 | |
海亮(安徽) 铜业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35-118409-012 | 370,000,000.00 | 5,887,577.20 | |
浙江海亮新材 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388374673322 | 60,000,000.00 | 已注销 | 注1 |
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33050165634400000223 | 54,000,000.00 | 281,487.99 | |
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 | 19531201040009898 | 331,585,732.30 | 已注销 | 注1 |
浙江海亮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 | 1211025329201809236 | 53,414,248.41 | 已注销 | 注1/注 |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2 | |||
合计 | 2,056,999,980.71 | 11,578,746.46 | 注3 |
注1:2020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账号:33050165634400000222)、“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388374673322)、“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账号:1211025329201809236)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号:19531201040009898)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该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同时也是“铜及铜合金管材制造项目”的监管账户,该账户的初始存放金额是募集资金验资后,将资金转到其他监管账户后的剩余金额。
注3: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7,414,267.70元系当时未支付的中介费等发行费用,该笔发行费用已于2018年10月9日支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发行费用28,414,267.70元已全部支付。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 | 1211025329201932277 | 0.00 | 已注销 | 注1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 | 1211025329201906043 | 572,000,000.00 | 11,237,477.26 | |
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 | 1211025329201925352 | 235,000,000.00 | 6,156,223.77 | |
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支行营业部 | 933002010037888889 | 210,000,000.00 | 已注销 | 注2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 00000405249676879 | 328,000,000.00 | 2,842,242.25 |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 00000405246762660 | 423,281,398.40 | 已注销 | 注2 |
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NRA372847USD00001 | 55,965,240.58 | 注3 |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90678CNY15311 | 1,150,000,000.00 | 36,800.50 | |
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015-177744-055 | 已注销 | 注4 |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35-124647-011 | 已注销 | 注4 | |
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分行 | 5100051178 | 0.00 | ||
海亮奥托铜管(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分行 | 5100051151 | 122,267.69 | 注5 |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国)有限公司 |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 1211024029202000282 | 2,000,899.31 | 注6 |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35-124647-011 | 210,130,000.00 | 已注销 | 注6 |
合计 | 3,128,411,398.40 | 78,361,151.36 |
注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1025329201932277的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注销。注 2:2021年8月30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3: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号为NRA372847USD00001的账户为美元账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8,777,897.42美元。截止日余额按照2021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55,965,240.58元。
注4: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015-177744-055、635-124647-011,企业已于2020年5月6日注销。
注5: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00051151的账户为美元账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19,177.14美元,截止日余额按照2021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122,267.69元。
注6: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35-124647-011的账户于2020年5月7日注销,注销时将账户内剩余资金转入公司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1024029202000282的账户内。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04,958.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83.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6,143.1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 | 否 | 88,800.00 | 88,800.00 | 88,8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广东海亮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279.77 | 29,469.96 | 98.23 | 2023年(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37,000.00 | 37,000.00 | 30,918.62 | 83.56 | 2023年(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 | 否 | 5,400.00 | 5,400.00 | 2,003.53 | 3,879.12 | 71.84 | 2023年(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 | 否 | 6,000.00 | 6,000.00 | 5,305.33 | 88.42 | 2019年 | 276万元 | 符合预期 | 否 |
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
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 | ||||||||||
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4,600.00 | 4,600.00 | 4,611.54(注2) | 100.00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3,158.57 | 33,158.57 | 33,158.5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4,958.57 | 204,958.57 | 2,283.30 | 196,143.14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金额是130,228.15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2018年8月31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8]第4-00093号审核报告。公司于2018年 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130,228.15 万元。截至2018年年底,已经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公司将16,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公司将14,9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末,公司尚有10,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6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9,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7,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公司将14,9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末,公司尚有10,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6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9,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7,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2020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5 月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其中“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711.65万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 补充永久流动资金4.6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0.56万元;“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84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正在进行中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投项目建设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广东海亮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和“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先的2021年调整至2023年。注2: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11.54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2,841.1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551.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2,246.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 | 否 | 57,200.00 | 57,200.00 | 7,492.53 | 47,823.03 | 83.61 | 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2022年达到80%, | 尚在建设 | 尚在建设 | 否 |
设项目(一期项目)
设项目(一期项目) | 2023年达到100% | 期 | 期 | |||||||
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 | 否 | 32,800.00 | 32,800.00 | 2,670.16 | 12,786.53 | 38.98 | 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2022年达到80%,2023年达到100% | 尚在建设期 | 尚在建设期 | 否 |
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23,500.00 | 23,500.00 | 1,152.51 | 20,394.10 | 86.78 | 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2022年达到100% | 项目调试 | 项目调试 | 否 |
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21,000.18(注1) | 100.00 | 2021年 | 3,848万元 | 符合预期 | 否 | |
年产6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115,000.00 | 115,000.00 | 24,760.40 | 68,570.05 | 59.63 | 2023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2024年达到80%,2025年达到100% | 尚在建设期 | 尚在建设期 | 否 |
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21,013.00 | 21,013.00 | 7,475.75 | 19,344.91 | 92.06 | 2021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2022年达到100% | 项目调试 | 项目调试 | 否 |
补流还贷项目 | 否 | 42,328.14 | 42,328.14 | 0.00 | 42,327.9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2,841.14 | 312,841.14 | 43,551.35 | 232,246.78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金额是102,627.08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4号审核报告。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102,627.08 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的金额为102,627.08万元。(注2)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将117,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7,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107,800万元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提前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7,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尚有73,1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尚有73,1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2021年8月30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其中“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补充永久流动资金0.1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0.83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正在进行中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投项目建设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0.18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注2: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公告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14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的金额为92,748.90万元,加上本年置换的9,819.16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102,568.06万元,与此处披露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置换金额102,627.08万元差异59.02万元,该差异系以前年度计算置换金额时采用不同的汇率导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将102,627.08万元需置换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母公司,本次拟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
本次仅变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海亮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叶飞洋 毛剑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