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5] 7329号)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3,301,048.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970,486,914.62元,扣除实施上年度分红支付普通股股利339,714,364.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334,073,598.69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25,167,181.74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
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根据上述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998,320,00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80,636,089 股后的总股本1,917,683,915股为基数测算,2024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45,183,104.7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金额为253,491,721.8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98,674,826.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85.12%。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预计)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5,183,104.70 | 339,714,364.47 | 159,163,781.2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3,301,048.54 | 1,118,123,560.31 | 1,208,261,425.0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334,073,598.6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25,167,181.7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 | 844,061,250.40 |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09,895,344.6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44,061,250.4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回报的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