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_公司公告_海亮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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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3位监事均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及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程序合法合规,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锌、铝、镍、铅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稳健经营,提升经营水平,持续健康运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其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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