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_公司公告_海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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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0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建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同时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予以废止。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同时原《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予以废止。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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