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_公司公告_海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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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通知,获悉海亮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海亮集团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海亮集团75,000,00012.84%3.75%2023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25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合计--75,000,00012.84%3.75%------

二、海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584,229,73429.24%61,000,00010.44%3.05%00.00%00.00%
冯海良59,840,4662.99%00.00%0.00%00.00%00.00%
冯橹铭18,883,9000.94%00.00%0.00%00.00%14,162,92575.00%
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336,4490.62%00.00%0.00%00.00%00.00%
合计675,290,54933.79%61,000,0009.03%3.05%00.00%14,162,9252.31%

备注:1.截至2024年11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998,319,791股;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解除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4.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限售和冻结明细;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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