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该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5)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详细财务指标数据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3)050005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3,329,909.75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9,674,021.5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967,402.15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1,225,112,779.60 元,减去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分配288,655,962.12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2,163,436.87 元。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经济下行和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促进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关联董事王晖、李福良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八、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重组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
组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联董事王晖、李福良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十、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原登记经营事项须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规范调整。同意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