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市内免税店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运营广州市市内免税店。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87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市内免税店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关联董事陈倩文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