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广州云启怡亚通控股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51%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公司作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