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4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司收悉《决定书》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