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4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司收悉《决定书》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