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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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我们认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要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内部控制效果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风险。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5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

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护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预计2022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会前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发生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双方在

2021年度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七、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能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十一、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二、 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固定资产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已处置部分固定资产。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俊

陈玉罡 杨 彪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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