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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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南塔)广报中心2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我们认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要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内部控制效果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三、 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风险。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四、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数据: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56,447,431.6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644,743.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0,352,491.35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7,222,201.39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9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预计2020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会前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发生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双方在2019年度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健发展。

七、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一)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俊

陈玉罡 杨 彪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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