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珠明
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